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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明明就只是寫文章,結果標題打撰文,弄得好像這件事情很神聖似的~認識我的人,應該會說:『真是Bullshit!

  其實,會開始寫文章,也是因為朋友的靈光一動;朋友覺得我在某些方面、角度上,似乎是可以說服、鼓勵人心(謎:『Bullshit again!』),雖然我自己並不這麼認為...但,如部落格描述所寫...我真的很愛唸哎...那就開個寫囉~

  有朋友也唱衰我:『有人會看嘛!?』關於這點,我倒是覺得還好,我只是將我所想的、想說的,利用文章將它敘述出來而已;至於是否有人會看,就只能說:自由心證。畢竟,是否進來逛逛、看看的選擇權,在於進來這邊聽我雜唸的聽眾『手』上,我總沒拿刀逼他們吧是吧...是吧!?

  話說...   都幾點啦!?該睡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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